罗洁律师案说民法典——收养制度发表时间:2021-05-18 16:32:28 点击数:
为推进国家法治进程,帮助民众充分认识颁布实施民法典的重大意义,让民法典走到民众身边、走进民众心里,帮助民众了解熟悉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好心茂名律师案说民法典”系列宣讲活动在茂名市好心书院正如火如荼进行中。2021年4月2日晚,广东诚挚律师事务所律师、茂名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调查委员会副主任罗洁在好心书院进行“好心茂名律师案说民法典”系列之第37讲《案说民法典——收养制度》的法律宣讲活动。 本期内容主要立足于《民法典》中与民众尤其是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密切相关的收养制度。罗洁律师梳理了《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第五章“收养”的主要内容,重点分析了收养制度的七大变化,对收养制度作了详细的讲解。同时,罗洁律师以案例形式对收养制度作了详细介绍和分析,明确收养关系成立的实质要件包含被收养人的条件、送养人的条件、收养人的条件以及当事人的收养合意,形式要件包含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协议、收养公证以及收养评估。罗洁律师还以案说法讲解了收养关系解除的条件以及程序。 宣讲中指出,《民法典》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纳入到婚姻家庭编中,不仅明确了收养制度的基本原则,也对收养的具体规定进行了修订和完善,真正做到了与时俱进,保障了被收养人和收养人的合法权益,是我国收养制度的一个巨大进步! 民法典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罗洁律师积极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助力做好《民法典》学法普法宣传工作,促进茂名法治建设,取得了较好的普法效果。徒法不足以自行,民法典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做好民法典宣传普法工作,诚挚律师一直在行动! |